1、確認車輛的總重量不超過稱量值120t。
2、打開電源,啟動計算機和稱重系統,正確登錄后,檢查系統數據是否與儀表數據同步,儀表顯示是否正常以及是否可以自動重置為零。
3、當稱重系統預熱15分鐘以上時,可以進行稱重操作。
4、在稱重操作期間在歸零后才能在秤上稱重車輛。
5、車輛稱重要求:行駛速度不應超過5km / h,車輛應以恒定速度直線行駛并緩慢制動;須對車輛進行充分稱重,并且須將車身停在稱重平臺的中間;停車后須將其關閉,并且所有人員均應下車禁止在卡車或稱重平臺上留人。
6、保存數據后,可以對車輛進行稱重,并且車輛不得在秤上停留太長時間。
7、在稱重過程中,如果電源中斷或數據顯示異常,應對車輛進行稱重,恢復供電或除去故障,并在車輛出現前將儀表顯示重置為零,可以再次稱重。
8、在運行過程中,如果計算機或相關軟件異常,請先拔出計算機網絡電纜,停止稱重操作,關閉計算機電源,并報告給維護人員進行處理。
9、在運行過程中,嚴禁用濕布擦拭計算機,儀表等電氣設備,并禁止隨意撕開室內外布線,以確保正確用電。
10、如果由于電源故障或其他原因不能工作一個小時以上,則應關閉計算機,相關設備和電源。
11、做好設備和工作臺的清潔工作,離開時應關閉稱重室內的所有電源。
12、維護每次使用前,請檢查秤臺周圍的間隙和控制間隙是否符合要求,并且不得有異物。
13、每季度檢查并調整垂直和水平控制間隙,每次調整后,請在螺釘的周圍涂上油脂以防止生銹。
14每天清潔稱重平臺以保持清潔,每年秋天刷油漆一次。
15接線盒檢查:冬季和春季每季度檢查一次,夏季和秋季每月檢查一次。如果發現包裝盒中的干燥劑無效,請及時更換。一旦潮濕的空氣或水滴進入包裝盒,請及時用吹風機干燥并更換干燥劑。
16稱重操作應由專職人員進行,未經專門培訓的人員不得操作設備和儀表。
17雷電天氣或雷電來臨時,應停止稱重操作,并關閉每臺設備的電源和稱重系統的總電源,以防雷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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